信息督办科工作职责
一、围续学校中心工作、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做好督办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督办工作制度。
三、督促检查学校决策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重要规章制度、会议决定等的执行情况,督办校领导指示的落实工作。
四、对重大督办事项进行全程追踪,并向有关领导适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对逾期未办结或不符合办理质量要求的,进行催办、质询。
五、跟踪学校工作要点完成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工作计划、总结,为学校考核提供依据。
六、负责校长信箱和校领导接待日日常工作。
七、根据需要参与校务公开与相关督查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029-88182820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A座52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