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事项:
1.需要科研处审批的情形:学校各学院(部、中心)下属、隶属的科研机构,以及跨学院联合科研机构、校外共建科研机构的印章刻制。
需要期刊社审批的情形:学校各学院创办的各类期刊机构的印章刻制
2.科研处负责监督科研机构废旧印章回收,期刊社负责监督期刊机构废旧印章回收,党政办负责监督其他单位废旧印章回收。
3.科研机构备案表提交至科研处,期刊机构备案表提交至期刊社,其它单位备案表提交至党政办机要科。
4.印章管理使用按照《西北政法大学印章管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25〕8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