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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关于邀请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办事流程

  • 来源:党政办
  • 发布者:党政办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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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邀请分管(联系)校领导出席校内日常公务活动的,应于前一周周五中午12:00前向校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于当日下午18:00前填写《重要会议、活动安排表》(附件1),并报送党政办综合科。

党政办汇总全体校领导下周工作安排后,形成周公务活动表,每周一上午通过OA(网页端:点击左上角“门户”后查看公务表;手机端:点击“辅助办公”后查看公务表)向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公开。

二、各单位需邀请非分管(联系)校领导出席活动的,应提前向党政办申请(附件2),由党政办视情况协调安排。

三、邀请学校主要领导出席活动,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活动方案、代拟致辞、讲话等相关材料报送党政办公室审核修改,呈领导审定后返回主办单位。涉及学校主要领导的新闻稿件应先经党政办审核,再按程序报送宣传部。

四、如遇临时紧急公务活动,无法按上述时限要求报备报审的,主办单位可电话联系党政办公室对接协调。

附件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X周重要会议、活动安排表.docx

附件2.邀请校领导出席公务活动申请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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