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师生员工: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解除社会面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知和陕西教育系统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从4月20日起,校园解除封闭管理,继续实行分区管理,在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线下教学等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持续做好门禁管理,进入校园严格落实身份核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三、各单位人员正常到岗工作,班车恢复正常运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处于封控、管控、隔离状态的师生继续线上教学或居家办公。
四、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市,特殊情况离市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学生非必要不离校,特殊原因离校的,履行报备审批手续。
五、14日内有新增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区、旗)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来返西安,省外师生需经学校审批同意后返校,并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各类会议、活动应控制人数,尽量线上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申请。
特此通知。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