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保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校保密工作管理水平,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保密工作规定》,请各单位确定一名兼职保密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兼职保密员的基本条件
1.属于本单位在职在编的中共党员干部;
2.熟悉行政办公室日常管理事务;
3.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接受保密监督,遵守保密纪律,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原则性。
二、兼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本单位主管保密工作的领导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文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保密宣传教育。
2.做好涉密载体的收发、阅办、传递和清退工作。
3.负责组织做好本单位保密材料的形成、积累、整卷、归档工作。
4.对本单位的涉密事项,要严格控制接触范围,做好密件、密品的保密管理工作。
5.经常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组织整改。
6.属于学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要负责协调建立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有关的保密责任,落实具体的防范措施。
7.对国家秘密事项的管理情况要经常进行保密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对发生的泄密案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及时向学校保密办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8.负责向学校保密办汇报本单位保密工作情况;负责承办学校保密办本单位主管保密工作领导交办的各项保密工作。
各单位报送的人员名单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于2015年6月22日前送党政办机要室。
兼职保密员如有调整,应及时报保密办备案。
联系人:刘瑾联系电话:88182223
党政办公室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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